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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和成绩证明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浏览:6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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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成绩转出、成绩转入)和开具成绩证明,办理成绩认定和成绩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成绩证明每人只限开具一份。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
(一)成绩转出
需将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出省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转学证明材料到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成绩转入
需将省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云南省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学籍或考籍证明材料、省外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成绩不合格和非省级组织的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1.学籍考生。具有云南省高中学籍,转入到云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向学籍学校申请认定。
2.社会考生。具有云南省户籍,没有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籍在省外就读的考生,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认定。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具有云南省高中学籍的在校生,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原件到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已领取《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再办理成绩证明。
咨询电话:0871-65149814 6517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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